學術倫理辦公室
Office for Research Ethics and Integrity
說 明:
一、依衛生福利部113年12月30日衛部醫字第1131671653B號函辦理。
二、查核結果評定為不合格,效期至113年12月31日止,自114年1月1日起不得審查研究計畫。